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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全国教师教育发展研究成果大赛组委会

 

全国教师教育发展研究成果大赛

 

 

关于开展“优秀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0年)》,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检阅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调动广大教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的成果,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全国教师教育发展研究成果大赛活动,把奖励成果和激励个人结合起来。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师教育发展研究成果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以提升教师科研的积极性,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发动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改革和教育创新,提高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为宗旨,也为工作中的晋职升级、成绩考核、成果评定等提供一份有价值、有份量的佐证材料,全国教师教育发展研究成果大赛组委会以专业化的评审角度和高水平赛事的标准赢得了各级教育部门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赛事形象。

一、微课报送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标准(实验)》的基本精神;能够反映近几年各城市课程改革的成果;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推广价值。

2.所选择的教学内容符合教育性、健身性、适宜性和可行性原则,同时应有一定的难度。

3.教学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教学目标应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

4.教学方法与手段具有实效性和创新性,课堂教学生动活泼,留给学生适当的自主、合作学习的空间。

5.教学设计符合教学原理,所设计的教学过程清晰,能合理安排课堂教学中的预设和生成。

二、微课的报送办法及要求

1.各城市可报送微课98节,其中小学36节,初中36节,高中26节。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准备上报今年参评“全国中小学教学观摩展示活动”的优质课和参加过往届评选过的教学录像课,均不得再重复上报参评。

2. 各城市应将评选出的微课,统一进行报送,同时报送文字材料一份(还需报电子文稿)。文字材料应包括:本课的教学设计、教案、课后反思、指导教师点评等。

3.各城市微课遴选后的报送,中小学微课录像摄制要求。现场展示课的摄录及视频的制作质量,都将直接关系到录像课参评的水准。希望各城市理事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指导。

4.微课录像,应使用数字摄像机或较好的DV数码摄像机连续摄录,图像、声音清晰,每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能够反应课堂教学全貌的教学录像,应展现常态和真实的教学过程,不得让学生反复演练同样的教学内容,不能剔除部分学生或从几个班中挑选学生上课,不得进行改变实际教学过程的制作和剪辑。

5、各会员城市须将微课一式6份与文字材料一份,请各会员城市理事统一报送。教学设计说明与课时教案统一用WORD编辑为DOC格式文档,用A4纸打印。

三、参赛方式

请将电子版参赛作品、稿件,发送至全国教师教育发展研究成果大赛组委会统一信箱:jsjycgds@163.com,注明参赛者所在省市、学校、姓名,联系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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